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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头条
    商标侵权达到多少金额构成犯罪会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9.02.22 浏览:290
    文章导读:成都金源商标,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商标侵权构成犯罪的标准如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商标侵权构成犯罪的标准如下:


      一、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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