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商标的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综上,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冒用他人商标的山寨、高仿产品,销售这些产品以及为这些产品提供伪造商标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已经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呢?现在教你四步判断法:
第一步,判断是否客观存在损害事实;
第二步,判断该行为的违法性;
第三步,判断存在的损害事实是否由违法行为造成的;
第四步,判断该行为是否是故意的。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商标确实被别人侵权了,那这三种方法可以帮你:
第一,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咱们就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制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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